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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坝该收全国人民的钱吗 [转贴 2007-05-01 00:57:18]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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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旅游公司:长城、故宫都要收费,三峡大坝当然也应当收费;“我们是独家经营,不是垄断”

法律专家:三峡坝区红线内所有土地均属国家无偿划拨给三峡开发总公司用于三峡工程建设的临时施工用地,目前由多元投资组成的三峡旅游公司在未经政府部门依法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划拨土地的使用性质,投资兴建三峡截流纪念旅游主题公园和坛子岭旅游商业设施等,在三峡坝区进行高额收费没有法律依据

学者:三峡工程总投资1800亿元,每个中国人平均为它投入近65元人民币,三峡大坝建成后作为人造景观应免费开放,“而不该收取全国人民105元的高额参观门票费。”“长城和故宫等游览收费不是三峡大坝旅游收费的参照依据”,长城和故宫属国家的文物古迹,其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 而三峡大坝参观收费,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经营行为,显然不具备可比性。

武大教授:在我国,只有烟草、食用盐等行业通过国家授权,取得了合法的独家经营资格。“三峡旅游本来就是一个竞争性的市场,在三峡旅游没成立之前,市场就存在并呈现自由竞争的态势。三峡旅游在没有国家授权的情况下,自认为是独家经营”

背景:中国三峡总公司、深圳华侨城控股有限公司、宜昌市政府合资组建“三峡旅游发展公司”,几乎囊括了旅游业从上游到下游的全部业务。

记者 项俊平

本报获悉,5月初,湖北省政府将在宜昌召开三峡旅游发展专题办公会,审核由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所属的“旅游经济研究与规划中心”对库坝区旅游所作的《将三峡坝库区建成世界一流、国内顶级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胜地控制规划》。

三峡库坝区旅游资源整合终于要踏上“破冰之旅”。

垄断三峡游

“风情园的经营现在很糟糕,最终可能被三峡旅游公司兼并。”4月19日,宜昌锦绣三峡旅游有限公司总经理许龙在电话中向记者说。

2003年,在离三峡游中心地区仅两分钟路程的地方,许龙兴建了三峡风情园。

同年,中国三峡总公司、深圳华侨城控股有限公司、宜昌市政府合资组建“三峡旅游发展公司”,几乎囊括了旅游业从上游到下游的全部业务。

许龙介绍:“高峰时,风情园一天可以接待800多名客人。而且当时进出三峡坝区并没有这么严格,凭介绍信就可以带游客进来”。

“三峡旅游公司”与其它旅游公司也还保持着友好的往来关系。

但后来,双方摩擦不断。2006年3月,三峡大坝门票涨价,由2003年的32元,涨至105元。此后,双方矛盾不断升级。

2006年10月1日,新世纪国旅按照正常程序,到茅坪接待64人(瑞士、英国、芬兰)团队,当车行至六闸首准备换取景区观光证时,被六闸首检查站拦下,并拒绝办理一切手续,外宾被滞留1小时40分钟。

从去年开始,三峡旅游公司还企图垄断重庆-宜昌下水游船业务,要求宜昌所有旅行社的下水团队必须转交给他们接待,否则不给办理坝区通行证。宜昌已有近20家旅行社将此事投诉到旅游局。有的旅行社干脆放弃了重庆-宜昌的游船接待业务。现在,从重庆下水的游客在港口转车,只能坐三峡旅游公司的车,每车1600元。而此前其他公司的车辆只要1000元。

事实上,三峡旅游是靠一条专用公路和坝区道路实现垄断的。

据了解,为了保证三峡大坝施工安全,三峡专用公路和坝区道路从1997年7月1日起对外封闭运行。

但这种封闭管理却逐渐演变成三峡旅游公司垄断道路运输和三峡大坝旅游强行收费的“专用公路”,对所有进入坝、库区的各类旅游车辆每人收费105元,然后发给通行证。而办证机关,居然是三峡旅游下属的大三峡旅行社。

法律专家指出,三峡坝区旅游收费不合法。据了解,三峡坝区红线内所有土地均属国家无偿划拨给三峡开发总公司用于三峡工程建设的临时施工用地,目前由多元投资组成的三峡旅游公司在未经政府部门依法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划拨土地的使用性质,投资兴建三峡截流纪念旅游主题公园和坛子岭旅游商业设施等,这些设施在投资关系上属借体孵卵,在法律关系上严重违反了土管法关于商业用地有偿出让的规定。因此,长江三峡旅游公司在三峡坝区进行高额收费没有法律依据。

由于掌控了大坝区域的旅游开发和经营权,三峡旅游公司迅速成为宜昌市所有旅行社、风景区和运输公司最可怕的对手和行业“巨人”。2006年,三峡旅游公司接待游客118万人次,旅游收入超过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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